企业简介
东方振德堂大药房(个人独资) ,成立于 2022-07-20,注册地位于 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河堤路33号,法定代表人为 林国华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:药品零售: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:日用百货销售: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;医用口罩零售;日用口罩(非医用)销售;消毒剂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:服装服饰零售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母婴用品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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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信息
公司全称
东方振德堂大药房(个人独资)
信用代码
91460000MABU51N6XY
法人代表
林国华
企业地址
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河堤路33号
成立时间
2022-07-20
经营范围
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:药品零售: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:日用百货销售: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;医用口罩零售;日用口罩(非医用)销售;消毒剂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:服装服饰零售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母婴用品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