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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微山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|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

企业简介

枣庄微山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,成立于 2008-07-15,注册地位于 枣庄市光明西路,法定代表人为 吴剑锋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(有效期至2014年6月23日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各类广告(以上涉及许可的,凭许可证或批准审定的范围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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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信息

公司全称

枣庄微山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信用代码

91370400680664344A

法人代表

吴剑锋

成立时间

2008-07-15

注册资金

300万人民币

税务机关

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行政区域

枣庄

企业类型

有限责任公司(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

经营范围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(有效期至2014年6月23日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各类广告(以上涉及许可的,凭许可证或批准审定的范围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
公司地址

枣庄市光明西路

枣庄市光明西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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