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简介
北京海华阳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,成立于 2003-06-18,注册地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李家坟7号11幢平房004号,法定代表人为 袁茵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电子产品销售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办公服务;音像制品出租;图书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出版物批发;出版物零售;电子出版物复制;出版物印刷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...展开
工商信息
公司全称
北京海华阳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信用代码
91110111751309551Y
法人代表
袁茵
成立时间
2003-06-18
注册资金
200万人民币
行政区域
朝阳区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电子产品销售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办公服务;音像制品出租;图书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出版物批发;出版物零售;电子出版物复制;出版物印刷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公司地址
北京市朝阳区李家坟7号11幢平房004号
北京市朝阳区李家坟7号11幢平房004号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