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简介
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,成立于 1999-04-01,注册地位于 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,法定代表人为 王先忠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结算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;从事同行业拆借;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;代理收付款项;代理保险业务;办理承兑与贴现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办理金信公务卡业务;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...展开
工商信息
公司全称
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信用代码
91210181702045086E
法人代表
王先忠
成立时间
1999-04-01
注册资金
53000万人民币
行政区域
沈阳
企业类型
股份有限公司(非上市、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经营范围
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结算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;从事同行业拆借;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;代理收付款项;代理保险业务;办理承兑与贴现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办理金信公务卡业务;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公司地址
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
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