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简介
东方艺术大厦有限公司 ,成立于 1993-10-01,注册地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东方路1号,法定代表人为 凡东升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从事希尔顿酒店、东方国际大厦、剧场(筹建中)经营。由分支机构经营的项目包括出租酒店客房、写字间,经营餐厅、酒吧、健身房、娱乐中心、游泳池、网球场、壁球场、桑拿、按摩(应符合国家规定)、美容室、会议展示、零售商场及停车场收费业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...展开
工商信息
公司全称
东方艺术大厦有限公司
信用代码
91110000625902434H
法人代表
凡东升
成立时间
1993-10-01
注册资金
2492万美元
行政区域
朝阳区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(港澳台投资、非独资)
经营范围
从事希尔顿酒店、东方国际大厦、剧场(筹建中)经营。由分支机构经营的项目包括出租酒店客房、写字间,经营餐厅、酒吧、健身房、娱乐中心、游泳池、网球场、壁球场、桑拿、按摩(应符合国家规定)、美容室、会议展示、零售商场及停车场收费业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公司地址
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东方路1号
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东方路1号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