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简介
望谟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 ,成立于 1993-10-09,注册地位于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环城路71号,法定代表人为 王封永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,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(1)14层及以下、单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(2)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室内、室外装饰工程、混凝土预制品、装潢、电安装、建材、水利工程施工。(3)水泥砖的生产和销售。城市广场,道路,公路,建筑物外立面,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,市政公用工程施工,城市道路工程,单跨度20米以内的桥梁,公共广场工程,污水处理工程,机械设备租赁,生活垃圾转运站、公路建设工程、水利建设工程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...展开
工商信息
公司全称
望谟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
信用代码
915223262154108834
法人代表
王封永
成立时间
1993-10-09
注册资金
3,000万(元)
税务机关
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行政区域
黔西南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,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(1)14层及以下、单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(2)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室内、室外装饰工程、混凝土预制品、装潢、电安装、建材、水利工程施工。(3)水泥砖的生产和销售。城市广场,道路,公路,建筑物外立面,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,市政公用工程施工,城市道路工程,单跨度20米以内的桥梁,公共广场工程,污水处理工程,机械设备租赁,生活垃圾转运站、公路建设工程、水利建设工程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公司地址
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环城路71号
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环城路71号


